壹、目的:提升教練工作效率
貳、對象:由本校棒球隊後援會聘任之正職教練、兼任教練
参、獎勵方式:
﹝一﹞ 加發一個月之薪資。
﹝二﹞ 利用後援會公開表揚。
肆、評鑑方式:
﹝一﹞ 配合管教學生、維護環境整潔、球隊值夜、協助訓練之責任,並負責學生輔導之義務無重大過失。
﹝二﹞ 完成總教練臨時交辦之事項。
﹝三﹞按程序完成請假手續,並且未超過規定休假天數。
﹝四﹞ 本案先由總教練提案,並於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末之後援會議提出討論,再由家長討論決議無議後,發放獎勵金。
伍、本辦法經99年9月22日向上國中棒球隊後援會議全數通過正式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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