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30日,日本甲子園大賽大阪桐蔭VS県岐阜商,九局下兩出局一、二壘有人,桐蔭隊以四比五落後一分,桐蔭隊福森擊出中外野安打,二壘跑壘員峯本拼全力繞過三壘,雖然県歧阜商捕手神山已經早一步在本壘前準備觸殺跑者峯本,在世人早就習以為常的一場衝撞大戰正在上演!
精彩影片: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ZHSnRMcL_0s&feature=endscreen&NR=1
結果跑壘員峯本不負眾望的撞飛了盡職的捕手,也撞飛了捕手手中的球,但是最後的判決卻讓身在台灣的我無法置信,主審竟然毫不猶豫的判決『跑者出局』,這個判決讓我產生了很大的疑問?為何在台灣甚至世界各地的合法衝撞,竟然在日本卻是妨礙守備呢?這個令我感到疑惑的判決興起了一探究竟的念頭!
我特地請教一下本聯盟國際組高美卉小姐,請她幫忙查詢日本這個判決的原由,原來這個判決起因是去年2012年在韓國舉辦國際青棒賽時,美國隊刻意衝撞日本隊捕手,導致日本隊捕手受傷的情事,總管日本高中棒球的『高野連』為了預防捕手受傷,高野連要求日本業餘野球規則委員會追加危險防止條款,特別制定了以下規定:
『攻擊方的選手為了誘使守備方的野手落球, 或是有想觸壘的動作發生, 嚴格禁止有意圖的以身體亂暴接觸的行為. 違反者, 在審判員的判斷下,即使落球, 也可宣告走者出局』
相信在這個新制度之下,可以延續許多優秀捕手的運動生命,也讓棒球運動真正建立在公平與正義的競爭之下分出高低,也因此未來向上少棒、青少棒聯盟也將會制定此條款來保護選手,另外在訓練方面要養成:(1)捕手不能刻意封鎖跑者路線(2)跑壘者不能刻意衝撞已經持球的捕手,希望各位球員能夠重視彼此的運動安全,以養成運動精神與君子風度。
最後感謝向上棒球聯盟國際組高美卉小姐提供寶貴資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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