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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102年10月21日

懲處對象:

林○穎、許○威、莊○叡、黃○銘

懲處原因:

未依規定請假,且四位皆為週末對抗賽之正選球員,無故缺席集體出遊。

懲處方式:

(1)週末對抗賽禁賽處分。

(2)近期一個月內之例行賽、正式比賽禁賽處分。

代表學校參賽是一份榮譽,假日訓練更是基本的義務,如果仗持自己球技好而不願意加強訓練,不但有愧其他沒有入選參賽的選手們,對於犧牲假日安排比賽的教練們更是不尊重,希望這四位選手能夠痛改前非,棒球路還很長,沒有任何人能一步登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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