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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102年11月13日

懲處對象:

陳○○、粘○○、鐘○○、林○○、謝○○

懲處原因:

(1)聚眾談判未果

懲處方式:

(1)粘○○、鍾○○:兩位皆為本校聯賽正選球員,除了台中市聯賽、代表全國選拔賽禁賽外,本學期一切賽事皆禁止參賽,並且編入品學組一學期。

(2)陳○○:限期11月底搬離宿舍,到畢業前一切賽事禁止參賽,並且編入品學組至畢業為止。

(3)林○○、謝○○:兩位球員本學年所有比賽皆禁止參賽,並且編入品學組一學年,直至升上三年級並且態度改善為止。

棒球隊是學校的模範,絕對不允許少數人聚眾滋事,校有校規、隊有隊規,遇到衝突絕對不允許用暴力解決問題,雖然本次沒有發生衝突,但是萬一起了衝突,在旁圍觀者都成了共犯幫兇,為了預防類似情事再次發生,球隊祭出嚴厲處分,希望各位球員未來發生衝突,請循正當管道解決,不要斷送寶貴的比賽機會!兩位球隊先發球員更要深刻檢討,對與錯沒有模糊空間,不懂要問,盲從只會讓你們失去更多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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