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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目的:為了使後援會運作順暢,提升經費使用效率
貳、收費對象:凡本校體育班棒球隊專長之學生家長或法定代理人,必須配合繳交棒球隊家長後援會之相關費用。
參、收費標準:
(1) 外宿生每個月1500元。
(2) 住宿生每個月4500元。
肆、收費時間:

(1)外宿生:請於上學期7月前、下學期1月前,繳清6個月隊費,總金額為9000元

(2)住宿生:

A.月繳者:前一個月30號前匯款

B.期繳者:請於上學期7月前、下學期1月前,繳清6個月隊費與伙食費,總金額為(9000元+18000元)27000元,其繳者可享有月減100元的優惠(600元),優惠後金額為26400元

(3)繳費期別:6個月為一期,即第一期為7~12月,第二期為1~6月。
伍、棒球隊帳戶名稱:
【1】台中市立向上國民中學棒球隊後援會
【2】帳號:00216540021900
【3】匯款時請以學生姓名匯款以利作業。
陸、逾期繳費者:
(1) 逾期未交者,不得參與後援會經費支出之相關比賽、活動,並取消相關福利。
(2) 住宿生未繳費達1個月者,得強制搬離球隊宿舍;待費用繳清後,經教練團與後援會協議後方能繼續住宿。
柒、本辦法經98年1月16日後援會議決議通過,即日起實施。

100年6月10日經後援會決議修正如下:

﹝1﹞外宿生每個月收費由原1000元調漲至1500元

﹝2﹞住宿生每個月收費由原4000元調漲至4500元

﹝3﹞原年費廢止繳交

102年4月27日經向上國中棒球隊後援會決議修正如下:

一、收費時間原:

(1)外宿生:請於上學期9月20日及下學期3月20日之前,繳清6個月費用;學
年會費亦請於9月20日之前一起匯入專款帳戶。(9月20日繳9000元,3月20
日繳9000元)
(2)住宿生:
【1】月繳者:每個月20日以前匯入指定帳戶。
【2】期繳者:上學期9/20及下學期3/20之前繳清6個月費用及會費
者方給予優待,每月4400﹝26400﹞
(3)本次家長建議將收費時間改為6個月為一期,即第一期為7~12月,
第二期為1~6月。

二、修正如下:

(1)外宿生:請於上學期7月前、下學期1月前,繳清6個月隊費,總金額為9000元

(2)住宿生:

A.月繳者:前一個月30號前匯款

B.期繳者:請於上學期7月前、下學期1月前,繳清6個月隊費與伙食費,總金額為(9000元+18000元)27000元,其繳者可享有月減100元的優惠(600元),優惠後金額為264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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