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 目的:
提升學生自治能力,培養良好生活習慣。
貳、 實施對象:
本隊全體隊員
參、 實施時間:
每學期末初至學期末,累計生活表現總成績表現。
肆、 實施方法
一、上課表現良好,科任老師、導師、教練無投訴紀錄者,視上課登記表之紀錄為主。
二、無違犯隊規者。
三、以上行為良好者經教練團開會決議後,一致通過無議者。
陸、獎勵
一、 獎勵品2500元等值獎品平均分配或學校提供之獎品。
柒、名額
4~6位。
捌、經費:
由向上國中棒球隊專款經費支應,不足時由後援會支出。
玖、本辦法經98年9月18日棒球隊家長後援會議全數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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