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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102年11月19日

懲處對象:

劉○○、楊○○、黃○○

懲處原因:

(1)上課吃東西

(2)假日練習缺席未請假

(3)作業未交

懲處方式:

(1)三位皆為福爾摩沙盃正選選手,本賽事禁賽

(2)品學組20~40天

以上懲處選手皆為一年級選手,都因為自己上課表現與作業未完成,而喪失寶貴的比賽經驗實屬可惜!希望所有一年級的選手們,盡好本分別再受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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